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哲:好评
地方的环境是不错了,房间稍微小了点
先生:好评
早餐不错符合我的口味,条件和卫生还行,空调不太给力,33度吹了一晚上,从晚上入住14℃早上升至20℃,酒店外不太好打车,幸亏有DD
会员2560:好评
第一次来这里住,感觉这里的服务真的是棒棒哒,不管是前台还是客房,还有工程部的两位师傅,真心的说声感谢,服务真的很棒,第一次入住的房间空调有点问题,工程部的师傅进行了维修,可是客房的人员怕又出问题半夜会热,通知前台帮我换房间,客房的服务人员又帮我试好了新换房间的空调,没有问题了通知我换房间,真的很贴心,谢谢你们!以后有机会还会再来的!